新疆艺术学院2021-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
初选学生名单公示
根据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及学校《新疆艺术学院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(试行)》要求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经学生个人申请、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推选、班级公示、学院初选公示和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,初步推选以下1929名学生获新疆艺术学院2021-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。
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11月15日—11月21日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。
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:0991-2568513
学校纪委:0991-2554921
新疆艺术学院学生处
2021年11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