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疆艺术学院2020-2021学年学院奖学金
初选学生名单公示
按照学校《新疆艺术学院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(试行)》要求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经学生个人申请、各学院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推选、班级公示、学院初选公示和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,初步推选何姝凝、刘纳米等134名同学为新疆艺术学院2020-2021学年学院奖学金候选人。其中学院一等奖学金26人,学院二等奖学金39人,学院三等奖学金69人。
现将推选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11月15日——11月21日。如对推选结果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。
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:0991-2568513
学校纪委:0991-2554921
新疆艺术学院学生处
2021年11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