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疆艺术学院2022-2023学年退役士兵
国家助学金初选学生名单公示
根据根据退役军人部〔2021〕53号文件要求,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,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。按照学校《新疆艺术学院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(修订)》要求,初步推选以下50名退役在校学生获新疆艺术学院2022-2023学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。
现将推选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11月6日——11月11日。如对推选结果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拨打监督电话。
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:18696701097
学校纪委: 0991-2554921
新疆艺术学院学生处
2022年11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