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疆艺术学院2022-2023学年春季学期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初选学生名单公示

发布时间:2023-03-31动态浏览次数:100

新疆艺术学院2022-2023学年春季学期

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

初选学生名单公示

 

按照国家、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及学校《新疆艺术学院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(修订)》要求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初步推选许书心、托合提巴柯·拜克儿等526名学生获新疆艺术学院2022-2023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。

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3月31日—4月7日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。

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:0991-2568513

学校纪委:0991-2554921

 

 

 

新疆艺术学院学生处

2023年3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