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疆艺术学院2022-2023学年春季学期
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
初选学生名单公示
按照国家、自治区《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及学校《新疆艺术学院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(修订)》要求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初步推选许书心、托合提巴柯·拜克儿等526名学生获新疆艺术学院2022-2023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。
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3月31日—4月7日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。
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:0991-2568513
学校纪委:0991-2554921
新疆艺术学院学生处
2023年3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