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疆艺术学院2023-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公示
根据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(试行)》《新疆艺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管理办法(修订)》要求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经学生个人申请、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推选、班级公示、学院初选公示和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真审核,初步认定古扎努·依力牙斯、陈珂等1600名学生为新疆艺术学院2023-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其中特别困难学生440人,困难582人,一般困难578人。
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10月9日——10月17日,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,公式名单附后。
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:0991-2568513
学校纪委: 0991-2554921
新疆艺术学院学生处
2023年10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