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疆艺术学院2023-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
初选学生名单公示
按照国家、自治区《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及学校《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(修订)》要求,经各学院班级民主推选、班级公示、学院初选公示和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认真审核,初步确定学校2023-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学生5人,分别为音乐学院王奕洺、美术学院黎嘉而、设计学院麻智勇、传媒学院程晓霜、戏剧影视学院王子阳。以上5名同学政治立场坚定、学习成绩优异、各方面综合素质表现突出,在学校引领良好校风、学风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。现决定拟推选以上5名同学为新疆艺术学院2023-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。
现将推选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9月26日——10月14日。如对推选结果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拨打监督电话。
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:0991-2568513
学校纪委: 0991-2554921
新疆艺术学院学生处
2024年9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