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疆艺术学院2023-2024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
高校励志奖学金初选学生名单公示
按照国家、自治区《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及学校《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(修订)》要求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经学生个人申请、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推选公示、各学院初选公示和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真审核,初步确定苑潇玥、伊尔帕尼·奴拉合买提等75名同学为新疆艺术学院2023-2024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候选人。
现将推选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11月15日——11月22日。如对推选结果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拨打监督电话。
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:0991-2568513
学校纪委:0991-2554921
新疆艺术学院学生处
2024年11月15日